

校长职能:
一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,按教育规律办学,培养艺术类优秀人才。
二、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,制订每学年和每期工作计划。
三、指挥协调各处(室)的工作,对各处(室)的工作进行指导、督促、检查和评价。
四、按照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组织教学,遵循教学规律,建立和完善教学常规管理,努力提高教学质量。
五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,定期组织教师进行研讨,充分调动他们教学和服务的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六、加强与各学校的联系,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,支持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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